既然知道怎麼解讀食品的成份了,
上面標示列出來的成份真的已經是全部了嗎?
還有些什麼是需要注意的呢?
這篇會稍微長一些,內容也稍微艱深一些。
但有很多想傳達的常識,所以在思考後還是決定置於入門篇。
首先,第一個問題 - 食品成分列出的是全部嗎?
這個答案是不一定。原因分為兩大類。
在第一類分成三種可能性。
第一種
漏標,無論是刻意的或是無意的。
第二種
某些物質在法律規定上不需要標。
例如:製作過程加入的水、冰塊、蔬果。相信沒有人去超市買菜看過標示成分:OO菜吧!
第三種加工助劑。
這點很重要,請注意。
例如:某種保健食品(魚油/蜂膠等)在製程中比需使用乙醇來濃縮或萃取。這是用於加工的助劑。
若最後無大量殘留則不必標示。正因為如此,有些廉價的保健品其實是加工助劑處理不全,
或是使用工業用的助劑去製作。消費端是無法從標示看到的。
第二類則是在前篇提到的"展開"。分為四種可能性。
有些成分不是單純的非加工原型原料。但在特定情況下不需要展開標示。
第一種
CNS國家標準定義的物質且在該成品中包含不超過5%。
例如:一包調味辣醬,裡面含有醬油。但醬油佔比不超過那包醬的5%,那就只需要標示"醬油",
不需要展開製作醬油的成分。(大豆、鹽之類)
第二種
字尾已有「風味」或「口味」字樣。這點非常重要。請仔細閱讀。
例如:一杯抹茶拿鐵。它的成分標有"抹茶風味粉"。
這個"抹茶風味粉"因字尾,是完全不需要展開的。
(展開的話實際可能會是茶葉、抹茶香料、食用色素、麥芽糊精等)
為什麼說這點很重要請仔細閱讀呢? 因為在食品標示法規上有這樣的規範。以其中一條為例。
"未以茶葉調製,而以添加茶精等香料者,應於品名標示「○○風味」或「○○口味」字樣。"
其實並不限定於茶葉,果汁或其他產品也是如此。
所以草莓口味餅乾可以0真實草莓成分。巧克力風味泡芙可以0真實巧克力成分。
牛肉風味泡麵可以0牛肉成分。也不一定會是完全0成分,也可以是混半使用人工香料。
這兩條法律搭在一起很容易使消費者無法從標示簡單辨識出化學添加物。
但只要各位記住看到"風味"或"口味"字尾時,都要想起這件產品基本上是化學的就可以了。
因為在食藥署公告的"食品標示問答集彙整手冊"中有明確指出"一旦產品中確實含有真實的原
料"便可不必以風味或口味字樣標示。這個真實原料的比例並沒有明確規範。只要有一咪咪就可
以。法律上的少數幾個例外是標示"純"的產品必須100%原料。蜂蜜必須含真實蜂蜜60%以上。
果菜汁類液態飲料如果少於10%以下必須額外在包裝標示原汁含量10%以下。
第三種
香料或天然香料。
例如:只須標示這樣-香料(抹茶)、抹茶香料。不須展開其中的成分。原因為涉及商業配方機密。
第四種
透過原料攜帶過來的食品添加物。這點也很重要。
例如:鮮奶油和麵粉。這些都不需要展開。一條麵包標示只需要寫麵粉,
不需要展開標示這個麵粉是否來自純小麥粉。
我們從這一點開始看一些例子。
▼這是某廠牌高筋麵粉的成分標示。實際上在麵包成品上這些不會展開列出。
(註:並非所有麵包都這麼多添加物,可使用無添加的麵粉)
▼這是加入鮮奶油的食品。某廠牌冰淇淋。
▼實際的鮮奶油成分是這樣。製成產品不須展開。
▼這是某廠牌"風味"粉。假設以像這樣的原料製成產品,
該產品只需要標示"香料(抹茶)"或是"香料"。因為同時符合上述第二、三、四點,不需展開。
我個人其實沒有很推崇原型食物的想法。但我很能理解這套理論的核心價值。
從這篇應該可以看得出來,經過越多到加工製程就會有更多的添加物,
以及更多的資訊被隱藏。到最後拿在手上時就算閱讀成分也只是隔層紗的霧裡看花,
沒辦法得知他真實的所有完整成分了。
所以我認為,在不知道製作過程的情況下,優先選擇原型食物是正確的。
但如果整個加工過程都由自己操作,知道自己加了什麼原料,
知道那些原料對健康的影響。那也就不必那麼執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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